魔术师戒律

Zenneth对魔术戒条的解释 为什么要有魔术戒条? 在于保护魔术作为一门独特的表演艺术, 同时也保护魔术师的权益。 Why there is rule of magic? It is to protect magic as a form of art and to protect magician as a form of profession. 学习魔术的态度 1. 不无代价地解释魔术的秘密 原装的规则很容易使人误解, 而这条戒律想真正表达的是: 学魔术要付出代价, 魔术的秘密是财产, 是无数的魔术师们投入时间, 精力和金钱所想出来的。它是一种知识, 而学习知识要付出代价是天经地义的事。练习时所下的苦功, 购买魔术数据所花费的金 钱都可以是代价。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看, 可以随手拈来的东西或数据相对地缺乏市场价值 (Market Value)。没有市场价值的东西 自然难以得到人们的重视。要维持或提升魔术的地位, 就必须维持甚至提升它的市场价值, 也就是说, 不打算付出代价的话就不能 学得到魔术。 2.尊重同行同业 尊重同行同业是一个很特别的规则, 主要是一些道德上应作出的礼仪, 而且某些情况下会有例外, 很难详细介定内容。以下几个例 子将会有助大家的理解﹕ - 如有的话, 魔术作品/创作必须感谢(Credit) 启发源 (Inspiration Source/Original Concept) 。 - 在一般情况下, 不应在外行观众 (Lay Spectators)面前贬低其它魔术师: 在外行观众面前贬低其它魔术师不会提高你在他们心目 中的地位,但是绝对会影响外行观众对该位魔术师的看法。 - 在非独立创作(Non-Independent Development)的情况下, 在魔术情节(Plot)的始创者未曾解释其始创版本(Original Version)前, 不应先行解释自己的变奏(Variation): 假设 Andy 首先想出一个魔术情节, 然后表演了给 Bruce看。Bruce 想出了同一情节的变奏, 但Andy未曾正式出版解释始创套路的话, Bruce便不应该首先出版该变奏。 - 除非得到原创者(Inventor)同意, 否则不可以以任何方式出版, 解释甚至销售其作品。版权法例给予原创者保留所有权利 (All Rights), 这些权利于五十年后才会过期。所以, 理论上而言, 除了 Don Alan 外, 没有人可以生产 Invisible Deck。 3.以正途发展魔术 魔术有奇特的本质, 特别容易被误用及滥用。在华人小区当中, 魔术难以挥去“江湖骗术”的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 过去的确有不少 江湖郎中以魔术的手法来欺骗普通市民, 立心不正地把魔术当成骗人的工具。 有很多男性朋友认为魔术有助接交异性, 这点确是实情, 魔术绝对容易使人结识新朋友。作为社交及沟通的工具而言, 魔术的确好得 无以覆加。我甚至觉得不能够认为这种想法是错的, 为了结识异性而学习魔术就如同为了结识异性而学习音乐等等一样。但老是抱着 这种心态的话, 便无法得窥魔术的殿堂。 除此之外, 如果让异性观众感到表演魔术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的话, 这只会有负面的效果, 以及使这位观众对整体的魔术师们都给 予负面的评价。 有关魔术的练习方面: 1, 不应于未曾熟习魔术前尝试表演 这点比较容易理解, 可以照跟不误。未曾将魔术套路或技巧练习熟悉的话, 则无法达到该套路或技巧应得的效果, 这当然是一种浪费, 同时, 穿崩漏馅 (Exposure)和失手的机会也大增。不过, 如果仅限于魔术师相互之间的交流倒是可以容许一定程度的例外。 2, 不可于公众场所练习魔术 同样, 在公众场合练习魔术只会更容易让旁人看见你失手, 或者是出卖了魔术的实际做法。就算没有失手也好, 在非正式表演的状态下, 引来一些好奇或反感的目光也并非一件有趣的事。 有关魔术的正式表演方面: 1, 正式表演前不应该说出即将表演的魔术效果 这点误导了不少朋友, 因为这并非绝对的金科玉律。这条规则相对而言适用于大部份魔术套路, 但并非所有的魔术套路, 特别是在多重 单一效果的套路, 因为这类套路的强处正在于相同效果的多次重复。 先谈谈这条规则的好处: 西谚有云: 手比眼更快 (The hand is faster than the eye)。这并不是真的, 观众的眼总比魔术师的手快, 只是观众的眼不知道应该看 哪里而已。如果事前便把魔术的效果说出, 那么观众就知道应该看哪里, 在观众紧盯的目光下, 很多手法都无法随心所欲地施展。 除此之外, 如果事前并不将效果说出来的话, 那么万一失手的时候也不用担心, 因为观众并不理解你在做什么。他们可能有些混淆, 但总 比知道你失手好。 最后, 如果表演前便将效果告诉观众, 那么就会很可能失去神秘感, 因为观众已经知道即将会发生些什么事情。等效果真正发生的时候, 自然少了一份惊喜。 那么什么情况下要先把魔术效果说出来呢﹖ 为了布局(Build Up): 要引导观众的思路 说出即将要发生的效果, 有助于观众整理他们如何认知套路的整体。也就是说,使效果清晰化, 并确保观众绝对明白正在发生些什么事。 要加强魔术套路的悬念(Suspense) 悬念是魔术表演极其重要的一环, 也就是说, 令每个观众都对即将发生的效果产生一种紧张和期待的心情, 从而使最终效果出现时, 观 众的情绪得以爆发。 希治阁认为: Surprise = Withhold the information Suspense = Give out the information 要制造出情感上的悬念, 必须要给予观众足够的知识和信息, 当然, 太多或太长的张力 (Tension)会使悬念于最终的高潮来临前便消逝。 2, 相同的魔术套路不应于同一位或同一群观众面前实时重复表演 这条规则的设立和上一条相似, 其终究目的是为了避免观众猜着魔术的实际做法。例如在网上流传的表演片段, 观众可以于下载后翻看多 次直至得出结论为止。这也是我现在不怎么愿意将魔术表演片段上载至网上的原因。 但这条规则并非绝对, 很多魔术都靠重复表演来增强其效果。例如进取之牌 (Ambitious Card), 同一个效果将重复数次, 当然, 其方法 应当有所不同, 而且以观众看起来觉得魔术效果越来越难, 或越来越神奇为指标。 3, 不应过份表演魔术 过份表演魔术这正是很多魔术爱好者常犯的错误之一。在一个日常的表演当中完全失去套路流程的编排, 没有分起始效果, 主题∕主打 效果及完结效果, 往往想起些什么套路就马上表演, 直至差不多想不起其它套路为止。极可能在表演了超过半个小时后才停下来, 表演 使观众开始感到厌倦。长时间杂乱无章的表演只会谋杀魔术的神秘及新鲜感